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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的困惑与坚守

时间:2026-03-31 15:23:29 来源:搜狐
我这一生的困惑与坚守

薛应中

我这一生的困惑与坚守

近来,我非常难过。难过的是,我行医六十余年,救过的人不计其数。而且每天接诊的,都是大医院推出来的危重病人。但以后我到底还该不该看病?看吧,竟然有这么多无妄之灾;不看,那么多患者从各地聚集而来,苦苦哀求。

病人找到我,全是靠口口相传的口碑。2023年11月19日下午,我应徒弟之邀,到他正在筹备的诊所给熟人看病。一位患者排队候诊,让我为他诊脉,竟是中医所说的“七绝脉”——属危重之兆,随时可能出现危险。诊所又无急救条件,也没有急救中药,我当即劝他立刻去医院。后来出事后我才得知,他没有听从我的建议,而是跑去茶室喝茶聊天。他突发抽搐、昏厥,我催促联系,徒弟打了120后,我也再没有插手。

事后,家属先是起诉医院索赔千余元,后来一步步把该诊所、我的徒弟和我一并告上法庭,索赔两百多万。

这已经够让人痛心了。但更让我寒心的是,为证件之事,我整整花了四十年奔走呼告,得来的全是刁难和罚款。我救了数不清的患者,而那有证的、每年挂名领薪的人,从没在诊所出现给患者看一次病。

这些不是我一个人的悲剧,这是中医的缩影,是时代的悲剧。

为什么我被群众相信和认可,又被《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反复报道,被无数患者信赖和支持,却连一张本该属于我的证书都拿不到?为什么基层卫生部门可以如此长期不作为?为什么四十年申诉,最终换来一次又一次的推诿和踢皮球?最后等来的是一次次的刁难和罚款?

这里面,有政策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西医主导的医疗卫生体系逐渐形成,中医被边缘化。那些掌握话语权和资源分配权的部门,天然地倾向于用西医的标准来要求中医、衡量中医、限制中医。当“科学”成为唯一的评价尺度,中医的经验性、个体性、整体性,就变成了“不科学”“不规范”“不可验证”。于是,民间中医就成了需要被管理和规范的对象,而不是保护对象。

这里面,有利益的原因。医疗是一个巨大的利益场。西医的检查、手术、药物,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中医的简验便廉,恰恰触动了这个利益链条。当一个老中医用几百块钱的中药治好了大医院要花几万块才能治的病,他不仅“抢”了医院的生意,还暴露了西医的局限。这样的医生,在某些人眼里,不是英雄,而是眼中钉。

这里面,有体制的原因。层层审批、条块分割、部门壁垒,让一个普通的问题可以在系统内无限循环,却始终得不到解决。四十年里,我给国务院写信,给全国人大写信,信件转回省里,石沉大海。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这是体制的麻木。当一个人需要向最高层申诉才能得到一个基层本该解决的问题,这个体制本身,就已经出了问题。

这里面,还有人心的原因。嫉妒,是一种古老的人性。当一个人成名之后,同行嫉妒,领导排挤,事事刁难。我的档案被积压十五年,换证被故意拖延,申诉被一再推诿,最后连我的党员身份及组织关系都找不见了。就是因为我不断的治病救人?这背后,有多少是制度的冷漠,有多少是人心之恶?

这些力量叠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无形的牢笼,把民间中医困在里面,动弹不得。

最近的这场官司,我不打算重复叙述,不少文章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只想说:如果连及时发现病危、立刻劝送医院的做法,都要为患者自己不遵医嘱的后果承担天价赔偿,那以后谁还敢直言病情?谁还敢出手治疗?谁还愿意坚守那份治病救人的初心?

我今年八十三岁了。按现在这个政策,我真的不想再治病救人了。但见死不救,良心上又过不去。这样的不公平之事,全社会若漠然以对,行政部门若听之任之,无良媒体若以偏概全,也许中医的希望之火,就真要被彻底扑灭了。

值得欣慰的是,文章发出后,许多患者、领导、社会各界朋友纷纷来信、来电声援慰问。这份情谊,让我觉得,这世间还是公道的,善良的人还是大多数。

恶意敲诈的人,兴不起什么风浪。但在事情解决之前,总得有人把话说出来,总得有人把事情说清楚,总得有人为中医争这一口气。

现在有专家明确提出,要在司法层面发展“中医友好”的裁判机制,这说明法律界已经开始正视中医的特殊性了。北京一位著名律师陈博,一直在关注中医药领域的法律问题。

陈博律师是北京一家律所的合伙人。他一直专门研究中医药相关法律,打赢过不少民间中医的案子。他在一次法律论坛上说,中医药领域正在出现一个新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法律界人士意识到,用管理西药的那套法律框架来管中药,用评价西医的那套标准来评价中医,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中医有自身的理论体系、诊疗逻辑和用药规律,不能用“以西律中”的方式去套。这不是中医的问题,而是法律适用的问题。

陈博律师在一次交流会上还说,法律保护的不应该是纸面上的资格,而是真正治病救人的医术和医德。中医要传承,不能光靠几个老中医撑着,还得靠法治来护着。这也说明,在医和法之间,终于有人开始搭桥了。

部分文章附后。

1、

天下奇冤!!83岁老中医仅号脉劝医,竟被索赔220万!

谁死谁有理,真的能替代法理吗?

陈博 闻泽法讯

作为本案老中医的代理律师,我将客观还原事实,也把最核心的法律逻辑,清晰地讲给公众听。

一、事发经过:一次精确把脉并善意提警告患者及时到医院抢救,换来220多万索赔

本案中的老中医今年83岁,事发时81岁。

他拥有六十余年中医临床经验,事发时仅持有上世纪80年代核发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未完成执业注册。

那天,他应徒弟邀请,在徒弟一处尚在筹备、手续尚未完善的场所内无偿提供指导帮助。纯属善意帮扶,未收取任何费用。

患者就诊时,老中医凭借多年临床经验,通过诊脉判断出危重七绝脉,当即明确告知:

“病情极为凶险,必须立刻坐车前往正规医院救治。”

然而,患者自感身体状况尚可,并未听从医嘱及时就医,而是在诊所茶室现场停留。

不久后,患者突发抽搐、昏厥。在场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中医随后被喊过去参与救人,并多次催促120救护人员的到来。遗憾的是,患者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这本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可后续发展,却让人心寒:

患者家属最初仅起诉中医诊所并主张千元左右赔偿,而后不断追加被告,最终将仅仅是号脉、警告劝导患者医及时就医、病参加抢救患者的83岁老中医一并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220余万元。

二、法律分析:老中医到底该不该赔?

不少人问我:老中医执业手续不完备,是不是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专业律师,我可以明确地说:不是。

判断是否赔偿,唯一标准是:有无过错、有无损害、有无因果关系。

我们逐条来看:

第一,老中医的行为,本质上是“救命”。

· 他准确判断危重病情,没有误诊

· 他第一时间要求送医,没有拖延

· 他全程未开具处方、未实施任何治疗,没有违规诊疗

· 患者突发晕厥后,他积极协助救治,催促等120急救到来,他没有逃避责任

从头到尾,他都在尽力避免悲剧发生。

第二,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与老中医无关。

患者离世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存在危重疾病。

直接原因,是不听从专业劝告、延误就医。

老中医的行为,既没有加重病情,也没有阻碍救治。与患者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三,资质瑕疵,不等于要为死亡买单,不等于要赔220万。

事发时老中医,持有上世纪80年代核发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据现行法律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在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可依法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

老中医未完成执业注册,属于行政管理层面的问题,可依法依规处理,但绝不能等同于民事侵权,更不能因此承担巨额赔偿。

三、律师观点:不能让善意救人的人寒心

法律应当尊重事实、坚守公平,而不是奉行“谁死谁有理”。

法律规范医疗行为,但绝不惩罚善意施救、风险预警的好心人。

一位83岁、本应安享晚年的老中医,一生行医救人,只因一次把脉并专业预警要求或者到医院抢救,就要背负200万的索赔——

如果这都能告赢,以后谁还敢救人?

这不仅不公平,更会让所有敢于直言、愿意救人的医者寒心。

四、我们能做什么

我将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全力为无过错的善意施救者辩护,坚信法院会作出公正裁判,不让仁心蒙冤,不让善良寒心!

同时呼吁国家将有医术、有医德的民间中医的身份合法化,防止某些人借助行政处罚手段,敲诈勒索他们这为为百姓救死扶伤的弱势群体。

2、

读《我一直都在救人—— 一位民间老中医的急症之辩》的一点感想

著名作家 田信军

2023年11月19日下午,已是80多岁高龄、一生从医60余载的全国著名老中医薛应中老先生,应徒弟之邀,到他正在筹备的诊所帮忙坐诊。那天下午,一位患者经过排队候诊,来到薛老面前,让薛老为其诊脉,经薛老指下诊断,发现竟是中医所说的"七绝脉"-﹣这是危重之兆,意味着随时就会出现生命危险。薛老当时便明确告知这位患者:你病情危重,诊所眼下还没有急救药物,你必须马上去医院,不能耽搁。

后来出事后薛老才知道,这位患者并没有去医院,而是在诊所另一间茶室与人喝茶聊天。但不久之后,他突发抽搐、昏厥。薛老的徒弟立刻拨打了120,薛老也再次催促送医。120很快赶到,将这位患者送往医院,但最终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这本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可后续发展,却让人心寒:

按理说,一名老中医,不用仪器,单凭三根手指就能判断出需要立即到大医院去救治的危重病人,这名老中医的能耐,应该值得信赖和尊重才对。

然而,患者家属最初却起诉中医诊所并主张千元左右赔偿,而后不断追加被告,最终将仅仅是号脉、警告劝导患者及时就医、参加抢救患者的83岁老中医一并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220余万元。

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的心里简直疼得“滴血”。这薛老的遭遇也太冤了吧。这患者家属也太缺德了吧!简直想钱想疯了。竟将薛老一个救人的行为,变成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诉讼,这公平吗?!天理何在!法律保护的不应该是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而是真正治病救人的医术和医德。要我说,这样的人,就该给他们判个诈骗罪才合适。

细想一想,这件事不仅仅只是薛老个人的遭遇,也正是当下民间中医群体

所面临的普遍困境。薛应中老先生一生无他求,唯对中医药事业怀抱拳拳之心,他行为六十余载,治癒患者不计其数,救治大医院不治之症患者更是比比皆是,万众皆知。其名其荣早已声名远扬。被他治愈的危重病医案,也曾多次被《人民日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导。荣获省部级各种荣誉证书近百项。由此也可见,薛应中大夫在中医界的份量。但,就是这样一位有着六十年临床、无数治愈案例的、全国有名的老中医,竟也敢有人向其讹诈,那么那些比薛老年轻、还在坚守的同行,他们的处境只会更惨。那些想学中医的年轻人,看着前辈的遭遇,还敢再学中医吗?所有这些,难道就不

值得令人深思吗?是谁给他们的胆!?

唉!这样的不公平之事,全社会若漠然以对,行政部门若听之任之,无良媒体若以偏概全,也许中医的希望之火,就真要被反中医的势力彻底扑灭了。

3、

莫让“扶危”之手困于诉讼荆棘——从薛应中案看

中医界的“扶不扶”之困

医生 靳皓桢

近日,八旬国医薛应中老先生凭脉诊出“七绝脉”危象,力劝患者速往医院急救,反遭家属索赔220余万元的事件,在中医界激起巨大波澜。这已非单纯的医疗纠纷,而是一面折射民间中医生存困境与道德风险的镜子。若任由“按闹分配”的逻辑凌驾于专业预警之上,中医急救这一“扶危”之手,恐将重蹈社会“扶不扶”的道德覆辙。

一、国家瑰宝与民间困境的撕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并特别指出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薛应中老先生行医六十余载,其脉诊预警正是“传承精华”的体现,是中医“治未病”智慧在急症中的闪光。然而,这位本应受国家战略保护的“瑰宝”级医者,却因尽职预警而陷入巨额诉讼。这种撕裂感,凸显了民间中医在“守正”与“风险”间的艰难平衡。

二、中医的“扶不扶”:救与不救的生死抉择

社会上的“扶不扶”之问,拷问的是路人见义勇为的道德底线;而中医的“扶不扶”,拷问的是医者面对危重病人时,是否还敢伸出诊脉之手。

“扶”的风险:薛老凭借经验诊出危象,本可避而不谈,但他选择了“扶”——直言相告、劝其就医。这一“扶”,在家属眼中却成了“责任”的起点。这正如“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荒谬逻辑,正在中医界上演“不是你治的为什么要说”的变种。

“不扶”的代价:若医者因恐惧诉讼而选择“不扶”——对危象视而不见、对重病推诿拒诊,那么那些本可被中医预警挽回的生命,将在沉默中逝去。长此以往,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将荡然无存,民间中医将彻底沦为“避风港”而非“急救站”。

三、未来图景:若任由讹诈,谁还敢“守正”?

若薛老此类尽职预警反被重罚的案例成为常态,我们将面临怎样的未来?

1. 中医急救火种熄灭:民间中医将被迫“避险化”,只敢治小病、慢性病,对急症、重症敬而远之。中医急救的千年传承,将因“不敢救”而断代。

2. 信任崩塌与人才流失:年轻医者目睹前辈“救人反被讹”的遭遇,将视中医为高危行业,无人敢学、无人敢守。总书记强调的“传承创新发展”,将因基层无人而落空。

3. “劣币驱逐良币”:敢于担当的良医退场,善于“自保”的庸医盛行,最终损害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四、为仁心铸盾,为传承开路

我们呼吁,法律应成为良医的铠甲,而非讹诈的温床。司法裁判必须厘清“尽职预警”与“医疗过错”的界线,坚决抵制“谁弱谁有理”的滥诉逻辑。相关管理部门应落实总书记“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的指示,为民间中医的急症预警建立免责机制,让“扶危”之手不再颤抖。

薛老已年过八旬,仍坚守一线。保护这样一位大夫,就是保护中医的良心;捍卫这份仁心,就是捍卫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与健康未来。愿仁术不被辜负,愿“扶危”之手不再因恐惧而缩回。

4

仁心警世,何以为罪?

——“关于民间中医案的困境思考”

冯 婧

近日,读到《“我一直在救人”—— 一位民间老中医的急证之辩》的文章时,心绪难平。“当一位行医六十余载、救人无数的八旬老中医,凭借三根手指诊断出中医最凶险的“七绝脉”,并立即警告患者“必须立刻去医院,不能耽搁”,最终却因患者未听劝告不幸离世,被家属民事索赔两百余万元……”——这不仅是一起令人扼腕的法律案件,更是一面照见医者仁心、社会良知、制度困境与法治边界的镜子。谨撰此文,记录读后的一些思考!

一、医者仁心:六十载光阴的“一直在救人”的生命叙事薛应中先生的医者生涯,本身就是一部传奇。早在1982年,《人民日报》便报道了他倾力救治高位截瘫患者的感人事迹。此后数十年,从被协和医院判了“病危”的陕北少年,到被诊断恶性淋巴瘤仅余半年生命的职工;从被认定为“世界难题”的罕见肺炎患者,到面临截肢风险的云南病人……无数被现代医院宣告“无能为力”的危重疑难病人,在他的银针与汤药下重获新生。他获得的近百项荣誉、六项国家专利以及《人民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的数十次报道,这些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无声地诉说着一个事实:这是一位将毕生奉献给患者,且经得起时间与疗效检验的真医者。

二、事件本质:一次被误解的“救命预警”让我们回归事件核心:2023年11月19日,83岁高龄的薛老应徒弟之邀,到其诊所帮忙坐诊时,为一位患者诊脉。指下所触,是中医诊断学中极为凶险的“七绝脉”——生命垂危之兆。薛老当即做出唯一正确且负责任的决定:明确、紧急地告知患者,病情危重,因诊所没有急救药物,必须立即前往医院。这是一个基于极高专业素养的“风险预警”,是医者仁心的本能体现。遗憾的是,患者未听从这救命的劝告。悲剧发生后,薛老与其徒弟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并积极协助送医,已尽到了事发现场人员所能尽的最大救助义务。整个过程中,薛老未开具一方一药,亦未收取任何费用。他的全部行为,是“识别风险—发出预警”。这与造成损害的“诊疗行为”有本质区别。将不幸归咎于发出正确警告的医者,于情于理,值得商榷。

三、法律之辨:资质瑕疵与民事责任的边界对方指控的一个焦点,在于薛老的行医资质问题。

对此,笔者有几点思考:行政规范与民事责任不可混淆。 执业资质的管理属于卫生行政范畴,其瑕疵可能引发行政处罚,但绝不能直接等同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判断是否赔偿,核心在于行为有无过错、有无侵害行为、有无因果关系。本案中,薛老无过错、无侵害行为,其预警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律应保护善意与专业。

法律的根本目的之一是扬善抑恶。薛老的行为,是极致的专业与善意的结合。如果法律惩罚这样一位发出正确警告、参与积极救助的老者,将释放一个可怕的信号:以后所有从医者面对潜在危重病人时,最“安全”的做法将是沉默或推诿,最终受害的将是无数患者。“谁死谁有理”不是法治精神。 索赔金额从最初的千余元,最终变更为220余万元。法治社会,责任认定应基于事实与证据,而非“弱势”身份或结果导向。患者的离世是不幸,但不幸不能自动转嫁为无辜者的责任。“紧急救助”的善意应受保护。

依据《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薛老发现危重病情后立即警告、催促送医、参与急救,其行为符合“紧急救助”的法律特征,法律应当保护这样的善意。

四、深层之问:我们如何对待民间的“国宝”?薛老的遭遇,绝非个案。它尖锐地揭示了民间中医群体普遍面临的困境:他们身怀绝技,疗效卓著,却往往因学历、英语考试、

执业注册等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下的高墙而步履维艰。他们的传承,依赖于口碑与实践,却在法律身份上始终游走在模糊地带。我们不禁要问:当一所医院治不好的病人被一位民间中医治愈,后者却可能因一纸证书而被视为“非法行医”;当一位老中医凭借“三根手指”就能做出关乎生死的精准判断,这种千年传承的智慧与经验,在我们的制度评价体系中,究竟价值几何?

五、正义之声:我们期待我们关注“民间中医”,不仅是为一位医者讨回公道,更是为了捍卫以下几点期待:期待医者的勇气与良知得到捍卫。鼓励所有的从医者在面对危急时,敢于凭借专业做出判断并直言相告,而不是因害怕担责而选择明哲保身。期待专业的价值得到尊重。

中医的脉诊等传统诊断方法,是中华医学的瑰宝,其价值应与现代检查手段一样,在事实认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期待法律的边界得到厘清。 希望司法机构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能精准区分行政违规与民事侵权,厘清“救助警告”与“过错损害”的界限,作出经得起法律与历史检验的判决。期待制度的完善得到推进。

希望有关部门能正视薛老案例所反映的深层问题,研究如何让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获得合法、有尊严的行医身份,让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得以安全、顺畅地传承。薛应中老先生说:“只要我的路走正了,是要能为大众健康服务,任何困难都不会怕的。”这份坚持,令人动容。如今,这位老者需要的,不仅是个人的勇气,更是来自社会的理解、来自法律的护航、来自每一个崇尚正义之人的声援。仁心不可欺,警世不应罪!愿公正的裁决早日到来,让这位救人一生的老者,不再流泪;让这份济世的仁术,不再蒙尘。也愿这起案件,成为法治护航民间中医的一盏明灯。

5、

为恩师正名,为民间中医发声

作者 何花

 

作为薛应中先生的弟子,知晓恩师从医六十载之仁心仁术,目睹其耋耄之年反遭诉讼牵连,我深感痛心与不平,谨以此文,陈述事实,致敬仁医,呼唤公道。

恩师薛应中,一生以救死扶伤为己任。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凭精湛医术成功救治高位截瘫患者,事迹经《人民日报》《陕西日报》等权威媒体报道,感动全国。数十年来,无数被大医院判定无望的重症患者,在恩师手中重获生机。他坚持义诊九年,免费施治、上门送医,年均接诊无数,手握六项中医药专利却从不牟利,行医六十载无一起医疗事故,用实实在在的疗效,践行着中医“大医精诚”的古训。

令人扼腕的是,因早年单位刁难、档案积压、办证换证屡遭梗阻,恩师陷入长达四十年的资质争议。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优良,却被人为设限、错失换证;他临床疗效卓著,却要面对不合情理的考核要求。一代老中医,凭医术救人、凭医德立身,却长期背负本不该有的身份困扰,这不仅是恩师个人的委屈,更是民间中医群体的现实困境。

2023年那场意外,更是让人心寒。恩师仅应邀请无偿协助,诊脉发现危重“七绝脉”后,第一时间严令患者即刻送医,未开具处方、未实施任何诊疗行为。患者未遵医嘱延误救治,不幸离世,家属却将恩师列为被告,索赔金额高达二百余万元。于情于理于法,这都是对善意施救者的不公,对一生救人者的伤害。

法律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为准绳。恩师全程无误诊、无延误、无不当处置,患者离世根源在于自身重疾与未遵医嘱,与恩师的善意预警、积极协助无任何因果关联。资质瑕疵属行政范畴,绝不能成为归责于救人者的理由,更不能奉行“谁死谁有理”的错位逻辑。

恩师常说:“我学医,就是为了给百姓治病。”这场官司,他不为一己之辩,而是为千万坚守一线的民间中医争尊严、为中医急救技艺求传承、为善良与正义讨公道。作为弟子,我将追随恩师,传承其医术医德,坚守中医正道。

恳请社会各界正视民间中医的价值与困境,以法治守护善意,以公正善待仁医,莫让一生救人者寒心,莫让千年中医文脉断于当下。

6、

读《我一直都在救人》的一些感想

作者 刘野

周一晚上下班,地铁上看见薛医生发的“我一直在救人”文章链接,我没急着点进去,因为薛医生的文章我一直都是细细品读,但我隐隐觉得这篇文章有点沉重,所以留着回家看

事情简略经过是薛医生为一位有七绝脉的病人诊脉,期间无任何负面操作言语并且劝告病人需要尽快就医,最后病人不听劝告,因为自身问题耽搁治疗时机的事,薛医生最后反被病人家属讹诈,我看到后倍感气愤

自从认识薛医生以来,我身边不少的同事和亲人已经被他的医术所折服,并且这些同事亲人没有一个说薛医生不是的,这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是难能可贵的,让一个人满意容易,让一群人满意的人真不多,我自身因为懂点中医,更是明白薛医生的医术在行业中的分量,这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一位一心为病人着想的医生,是令人尊敬的,而且薛医生行医六十多年治好了多少病人这都是铁一样的事实,病人从一开始讹诈几千块到最后两百万,明显是被欲望吞噬了头脑,妄想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方式获得财富自由,而这种不正当的方式在法律的某种方面竟然是可行的,这才是最离谱的,遇到这种事情不知道是世道败坏还是好人难做,或者说坏人做坏事的成本太低

新闻上因为患者投诉就失去职业生涯的例子在中医这个行业里就屡见不鲜,而西医只要签个字就可以规避这种问题,以点见面,薛医生一个人的经历可以映射到所有中医人身上,这个行业本身就在人群里各种意识形态之间夹缝生存,现在又要在政策夹缝中生存,这会让行业外的止步,又让行业内的难以坚守,而西医只要考证就可以治病,能不能治好另外一说,这公平吗?

附图:社会各界朋友部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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